我校团委受团省委表彰
我校团委被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学生联合会授予“江苏省十八岁成人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
南京一中团委根据上级团委的指示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公民意识教育、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和18岁成人宣誓仪式这三个主要环节,扎实有效地开展“18岁成人教育活动”。
公民意识教育是18岁成人教育活动的基础,我校团委以团会、主题团日活动、青年党校为主要阵地,对青年学生进行有关法律、公民的权利义务、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共产主义信念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引导青年学生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和合格公民应具备的道德修养。
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活动是成人教育活动的中心内容,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的载体,也是中学团组织实践育人这一特色的重要体现。我校团委十分重视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增强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培养其履行公民义务的意识和能力。早在1995年3月校团委就先后组织了“北极光”和“寸草心”两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分别为失去光明的盲生和退休的老教师奉献爱心,近两年来,“北极光”“寸草心”两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坚持与盲校的学生及教师公寓的孤寡老人开展爱心交流、爱心奉献、爱心关怀、爱心服务、爱心资助等系列活动。其中“北极光”服务队被团市委评为2002年市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常维同学被评为2002年市优秀青年志愿者。
2003年3月,校团委根据我校团工作实际,重组了“北极光”和“寸草心”两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并成立了以紫金山环保为主要活动的“光之语”服务队,并举行了隆重的授旗仪式,三支服务队队员也都成了我校首批中国注册志愿者。团市委副书记邢正军和我校领导亲自为三支服务队授旗。以这三支服务队为龙头,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影响也越来越大。
每年暑期我校团委都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关于开展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从本校共青团工作的实际出发,对200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方式等作出精心安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发动、广泛动员了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入到这项活动中来。2002年暑期,校团委根据教育局团工委布置,动员了200多名团员青年认真开展了纠正街道两侧不规范用字的“啄木鸟”行动,被市教育局评为“最佳组织奖”。由于我校承办了第八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的女排比赛,校团委积极行动起来组织了由高二年级(现高三年级)20多名女生组成的中运会服务队,她们不辞辛苦地工作为运动员、教练员提供了热情周到的服务,得到广泛好评。校团委委员钱弋同学响应市政府“百万市民学外语”的号召,放弃休息,冒着酷暑深入社区教市民学外语,被团市委授予“2002年市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2003年暑期,更多的团员青年参与到了社会实践中。“寸草心”服务队定期前往教师老年公寓服务:“光之语”服务队定期前往紫金山进行环保活动;还与交警二大队联系开展了“体验交警生活”活动,原高一(1)团支部与新街口管委会联系开展了“献一份爱心,支援西藏儿童”活动;更多的团支部深入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南京日报》、《现代快报》等多家媒体对我们的活动进行了报道。“光之语”服务队被团市委评为市2003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孟凯同学被评为市2003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团委被团市委授予2003年暑期社会实验先进单位。校团委副书记蒋可分别被团省委和团市委评为2002年江苏省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2003年南京市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通过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风尚,既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又起到了教育团员青年的良好效果。
南京一中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开展“十八岁成人教育活动”,校团委计划性强,工作落实到位,学生参与面广,成效显著,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南京一中团委根据上级团委的指示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公民意识教育、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和18岁成人宣誓仪式这三个主要环节,扎实有效地开展“18岁成人教育活动”。
公民意识教育是18岁成人教育活动的基础,我校团委以团会、主题团日活动、青年党校为主要阵地,对青年学生进行有关法律、公民的权利义务、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共产主义信念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引导青年学生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和合格公民应具备的道德修养。
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活动是成人教育活动的中心内容,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的载体,也是中学团组织实践育人这一特色的重要体现。我校团委十分重视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增强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培养其履行公民义务的意识和能力。早在1995年3月校团委就先后组织了“北极光”和“寸草心”两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分别为失去光明的盲生和退休的老教师奉献爱心,近两年来,“北极光”“寸草心”两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坚持与盲校的学生及教师公寓的孤寡老人开展爱心交流、爱心奉献、爱心关怀、爱心服务、爱心资助等系列活动。其中“北极光”服务队被团市委评为2002年市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常维同学被评为2002年市优秀青年志愿者。
2003年3月,校团委根据我校团工作实际,重组了“北极光”和“寸草心”两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并成立了以紫金山环保为主要活动的“光之语”服务队,并举行了隆重的授旗仪式,三支服务队队员也都成了我校首批中国注册志愿者。团市委副书记邢正军和我校领导亲自为三支服务队授旗。以这三支服务队为龙头,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影响也越来越大。
每年暑期我校团委都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关于开展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从本校共青团工作的实际出发,对200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方式等作出精心安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发动、广泛动员了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入到这项活动中来。2002年暑期,校团委根据教育局团工委布置,动员了200多名团员青年认真开展了纠正街道两侧不规范用字的“啄木鸟”行动,被市教育局评为“最佳组织奖”。由于我校承办了第八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的女排比赛,校团委积极行动起来组织了由高二年级(现高三年级)20多名女生组成的中运会服务队,她们不辞辛苦地工作为运动员、教练员提供了热情周到的服务,得到广泛好评。校团委委员钱弋同学响应市政府“百万市民学外语”的号召,放弃休息,冒着酷暑深入社区教市民学外语,被团市委授予“2002年市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2003年暑期,更多的团员青年参与到了社会实践中。“寸草心”服务队定期前往教师老年公寓服务:“光之语”服务队定期前往紫金山进行环保活动;还与交警二大队联系开展了“体验交警生活”活动,原高一(1)团支部与新街口管委会联系开展了“献一份爱心,支援西藏儿童”活动;更多的团支部深入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南京日报》、《现代快报》等多家媒体对我们的活动进行了报道。“光之语”服务队被团市委评为市2003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孟凯同学被评为市2003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团委被团市委授予2003年暑期社会实验先进单位。校团委副书记蒋可分别被团省委和团市委评为2002年江苏省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2003年南京市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通过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风尚,既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又起到了教育团员青年的良好效果。
南京一中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开展“十八岁成人教育活动”,校团委计划性强,工作落实到位,学生参与面广,成效显著,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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