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的通知
为宣传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让教育资助温暖每一位困难学生,帮助他(她)们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资助对象及标准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3. 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4. 特困供养人员
5. 孤儿、残疾学生
6.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7. 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8. 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9. 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家庭子女
10. 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①困难学生每学期的减免的教育费用为:学费850元;学生代办教材费、作业本费320元;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对在校寄宿的困难学生,免除住宿费250元。
②困难学生每学期的助学金为:低保、孤儿、建档立卡:1500元,其他类1000元。
凡符合以上条件需申请的学生,即日起到学工处102领取资助申请表并在微信“江苏学生资助”公众号上填报,同时携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生本人证件照(纸质和电子档)等材料交学工处验证。上学期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学生,本学期无需再次申请。
申报截止日期:3月18日 咨询电话:68187242 陈老师
学工处
2021年2月26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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