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的通知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的通知
为宣传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让教育资助温暖每一位困难学生,帮助他(她)们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资助对象及标准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 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3. 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4. 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家庭子女;
5. 低收入家庭子女
6. 孤儿、残疾学生、困境儿童;
7.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8. 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
9. 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0. 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二、资助标准:
①困难学生每学期的减免的教育费用为:学费850元;学生代办教材费、作业本费320元;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对在校寄宿的困难学生,免除住宿费。
②困难学生每学期的助学金为:低保、孤儿、建档立卡:1500元,其他1000元。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请到学生发展中心102领取资助申请表,在微信“江苏学生资助”公众号上一并填报,同时需提供本人证件照(纸质和电子档)并携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等材料交陈刚老师验证。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复印件一份。上学期已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学生,本学期无需再次提交申请。
申请截止日期:3月2日
学生发展中心
2022年2月15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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