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特设岗位设置聘用工作方案
2020年南京市第一中学
特设岗位设置聘用工作方案
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试行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宁人社〔2020〕28号)、《关于做好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20〕2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特设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为激励对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充分发挥岗位设置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学校教师办实事,推进教师岗位管理不断完善,充分激发教师队伍动力活力。
二、特设岗位实施范围及聘期
特设岗位是经批准在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设置的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聘用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特设岗位一般在教师岗位中设置。常设岗位中有相应空缺的,不得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特设岗位人员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内退休,可享受该岗位相应退休待遇。聘期届满仍在编在岗的特设岗位人员可优先竞聘相应常设岗位。
三、拟设置特设岗位等级及数量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三年内退休人数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申请,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拟确定我校2020年度可聘用校内在编在岗人员到特设岗位的等级为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岗位数量为1个。
四、特设岗位聘用条件及评聘办法
(一)特设岗位的任职条件
根据《关于做好南京市中小学教师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20〕2号)中对特设岗位的职责要求,结合《南京市第一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满足同等级常设岗位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特设岗位任职条件以工作能力及对学校贡献为主。竞聘特设岗位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长期在教学一线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工作,教学成效优秀的教师;
2.长期担任班主任管理工作、毕业班教学任务的优秀教师;
3.长期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学校中层管理等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的教师;
4.服从组织安排,参加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教工作的教师;
5.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中做出重大贡献、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的教师;
6.对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二)特设岗位的评聘办法
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的副高六级教师均可申报竞聘特设五级岗位。评聘原则上以任现职年限和教龄为主要划分依据,在同等任职年限、教龄条件下,以工作年限(含学龄)及个人近三年内工作业绩为主要考评依据,任职以来班主任或者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年限长、教学工作量饱满者、对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晋升。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五、特设岗位聘用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岗位设置应聘资格评审小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特设岗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尤小平(校长)
副组长:张苏皖(党委书记)
组 员:芮玉贵(副校长)、李敏(副校长)、陆芷茗(副校长)、武小冬(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险峰(副校长)、叶红(副校长)
特设岗位设置应聘资格评审小组(校学术委员会):
主 任:魏荣葆
委 员:芮玉贵、陆芷茗、徐险峰、叶红、孔北京、包旭东、沈皖秀、夏季云、李昱蓉、张钰
六、特设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步骤
1.岗位公布(4月30日开始):在校园内网和校内公示栏公示《特设岗位晋升工作方案》,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
2.岗位竞聘(4月30日开始):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按要求填写并上交《特设岗位晋升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5月11日11:00前。
3.材料评审及确定人选(5月12日):学校特设岗位设置应聘资格评审小组对竞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排序,确定拟聘用的岗位人选,并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特设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依据岗位空额入围人员的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4.公示(5月14日):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上报审批(5月21日):填写《南京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核准表》,报市教育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经备案,即可办理特设岗位人员岗位晋升及聘用手续。
七、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第一中学所有。
南京市第一中学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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