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2023年度省市规划课题申报的说明
一、申报时间
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7月25日——9月1日,各区、直属学校(单位)按照申报限额确定申报名单,于9月1日之前将《申报汇总表》发送报市教科所课题规划研究室邮箱krghyjs@163.com。第二阶段:9月3日——9月10日,完成课题申报,申报形式待定。
二、名额分配
1.重点课题申报(省限额70项):
江宁:45项
鼓楼:35项
江北新区:25项
秦淮、玄武、建邺、栖霞各20项
雨花、浦口、六合、高淳、溧水各15项
直属学校(单位)各2项
2.青年教师专项申报(省限额15项):
江宁、鼓楼各5项,江北新区4项,其余各区3项,直属学校(单位)1项
3.乡村教师专项(省限额5项):
符合条件的区每区3项,申报人应为省内乡村教师(认定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4.委托专项课题(省限定每个选题各市限报1项):
每个选题每区(校)限报1项
5.苏教名家专项:不限名额,但申报人应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公布的2023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
备注:相关要求、申报表格等参见省教科院“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ghb.jsies.cn/content/i4jdvV47RcFfON2YskG4NPFJWJ2O1vn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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