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南京市中小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我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在编在岗教师、备案制教师,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至2023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2.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3.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
上述教师包括专任教师,从事学校管理并承担教学任务的校级领导,符合学校岗位职数要求、又承担一门课程及以上教学任务的学校其他管理干部,承担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担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
二、时间安排
1.9月18日至10月10日17:00,注册范围内教师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按要求准备书面材料。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提前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办事指南”。
2.10月31日前,申请人所在学校完成材料确认,并根据注册条件,如实提供申请定期注册人员的师德表现、身心健康、考核结果、继续教育学时数(非首次注册人员)等基本情况。
3.11月10日前,各直属单位学校公示7天后到市教育局完成材料复审,并提交汇总表(附件1-4),同时报送电子版。11月15日前,各区教育局完成初审工作,提出注册初审结论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进行复核并提交汇总表等(附件1-4),同时报送电子版。
4.市教育局完成复核,复核结果通过教师资格系统报省教育厅,并填报《2023年开展定期注册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数量统计表》。
5.省教育厅完成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区根据终审结果,在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印有相应注册结论的注册贴,并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准确作出注册结论,确保我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顺利进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一人一年只能对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注册条件、提交材料等详见苏教师函〔2023〕19号文件。
2.省教育厅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对于人民法院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教师,给予注册不合格结论。对于有其他师德师风失范情形或出现过违法犯罪行为的,由注册机构视具体情节做出注册结论。符合丧失教师资格或者撤销教师资格情形的,将及时丧失或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各区各校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或问题,及时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和市教师发展学院汇总。注册材料于11月25日前送至南京市教师发展学院301室,联系人:邵老师,电话:84560664。
附件:1.2023年南京市教师资格注册人员汇总表
2.2023年南京市教师资格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
3.2023年南京市教师资格注册未申报人员花名册
4.2023年开展定期注册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数量
统计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23年9月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2023年南京市教师资格注册人员汇总表
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 (公章) 校长(签名): 填表人:
单位 | 注册范围内人员数 | 实际注册人员数 | 范围内未申请 注册人员数 | ||
学校初审 | 学校初审 暂缓注册数 | 学校初审 注册不合格数 | |||
说明:本表中注册范围内人员数应等于附件2和附件3的人数总和。
附件2
2023年南京市教师资格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
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 (公章) 校长(签名): 填表人:
序号 | 网上 报名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件号码 | 教师资格种类 | 教师资格任教学科 | 教师资格 | 现任教 学段 | 师德 表现 | 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 | 健康 状况 | 培训学时 | 学校初审意见 |
备注 |
说明:1.本表中申请注册人员信息请按网上报名号从大到小排列;2.师德表现和健康状况填写良好或差(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人员,师德表现栏填写差;因身心状况差无法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健康状况栏填写差,病休人员提供病休证明);3.年度考核填写2022年度考核结果, 2022年入职新教师填写试用期考核情况;4.学校初审意见分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和注册不合格三类;5.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请在备注中注明;6.本表中有关信息需与网报信息及提供的纸质材料信息三者一致。
附件3
2023年南京市教师资格注册未申报人员花名册
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 (公章) 校长(签名): 填表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件号码 | 教师资格种类 | 教师资格任教学科 | 教师资格 证书号码 | 现任教 学段 | 师德 表现 | 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 | 健康 状况 | 备注 |
说明:1.本表人员为注册范围内人员,如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2.备注中填写未申报的原因,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请在备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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